1.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,董事会议事规则是否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?
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必须有股东大会批准。一般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。股份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、董事会议事规则有明确的约定,行使这些规则都是要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。 公司章程必须依法制定,是设立公司的必备文件之一,也是在公司法下,公司管理和活动的重要依据。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: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、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、表决方式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,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,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,请求人民法院撤销。
2.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要股东大会通过吗?
是的 股东会议事规则、监事会议事规则、董事会议事规则 这些都需要在股东会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。 未经表决的议事规则不能够对公司股东起到限制作用。
3. 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?
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如下:
1、一般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;
2、重大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;
3、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,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外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四条
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、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。
第一百零三条
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,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。但是,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。
股东大会作出决议,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。但是,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,以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